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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胜诉:撤销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2017.8.23判
来源: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12-02 20:42    作者: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    阅读:


【原 告】姚先生

【委托律师】梁开贵律师

【被 告】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案情简介】

       姚先生在湖南省株洲县某村拥有房屋,因某项目实施面临征收,姚先生与征收方就补偿数额进行计算后发现,征收方制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无法维持姚先生原有的生活水平。姚先生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并考虑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梁开贵律师的开庭之后,姚先生坚定了维权的信心,并决定委托梁开贵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案过程】

       在征收过程中,对于一些不接受征收方补偿标准的被拆迁户,征收方往往会采取将被拆迁户的一些无证建筑认定为违建的手段予以拆除,以达到少补偿或不补偿的目的,督促被拆迁户尽快签约,以加快推进拆迁进程。由于姚先生的部分建筑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未取得相关的产权证明,株洲县住建局于2017年1月19日向姚先生下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欲将姚先生的部分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姚先生的建筑随时都有被强制拆除的风险。情况万分危急,梁律师立即代理姚先生就强制拆除违法决定书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之后,经过一系列的举证质证答辩,姚先生等待着开庭。

【获得胜诉】

       人民法院下达开庭传票之后,梁律师代理姚先生出庭。在法庭上,梁律师有理有据有节的指出了强制拆除决定书的违法之处,讲法讲理。由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株洲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完全采纳了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被告株洲县住建局作出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姚先生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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