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全国各地民事、商事、仲裁、行政、刑事案件
更多 >>胜诉案例
更多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更多 >>
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全国各地民事、商事、仲裁、行政、刑事案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硅谷亮城2号楼B座606
邮编:100086
电话:010-62966716,010-62966117
微信:lkglawyer
邮箱:13910368757@qq.com
呼伦贝尔胜诉:呼伦贝尔中级人民法院拒绝立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其立案
来源: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10-24 21:04    作者: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    阅读:

【案情简介】

    周先生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某地拥有房产,因某项目实施面临征收,因补偿安置方式存有争议,周先生的补偿问题未能及时妥善解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先生委托了梁开贵律师代理维权。

【办案经过】

    梁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就某市人民政府的某个行政行为,依法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先生的起诉不予立案。梁律师协助周先生依法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获得胜诉】

    最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周先生代理律师的上诉意见,裁定撤销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不立案裁定,指令其予以立案。

【适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上一篇:安徽阜阳胜诉:撤销城执法局管局强制拆除决定书并确认违法并圆满解决补偿问题

下一篇:广东广州胜诉:人民法院司法审查认定国家保密局规定不生效并撤销省厅和市局行政行为

友情链接
梁开贵律师博客 梁开贵律师微博 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博客 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微博 梁开贵律师QQ空间
首页|建言献策|联系我们

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全国各行地民事、商事、仲裁、行政、刑事案件。执业精神:敬业、专注、精益、高效、创新、勤奋、团结、协作。

咨询电话:010-62966117,010-62966717,网址:www.wenqilaw.com,微信公众号:北京文启律师事务所,微信号:13910368757,邮箱:13910368757@qq.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硅谷亮城2号楼B座606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7065156号-1 ,公安部备案号:11010802024965